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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防传销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5-06 00:0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王亚强

校属各单位:
近来,传销活动有向高校渗透蔓延的趋势。学生就业或寻求勤工俭学岗位等原因而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校的和谐与稳定。为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打击传销活动。近期,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专项治理整顿。现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07〕14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基本要求,增强责任意识
防止传销进校园,是依法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是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紧迫性和危害性,严格制定和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另外,防止传销活动的相关内容将被列入《2008年学校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作为2008年度综合治理考评增设项目之一,为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提供制度保障。
二、认真组织开展主体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
各单位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见附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可以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结合起来。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认识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以提高学生的识别能力。同时,各学院要把防范传销活动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勤工助学引导、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有声有色、入心入脑的专题教育。宣传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学工部、团委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散发宣传资料、组织专题展览等多种形式,营造抵制传销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保卫处要通过出版《安防简讯》、组织专题安全知识培训等有效方式,帮助学生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防范传销活动的基本知识以及打击传销活动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活动的引诱。
三、加强高校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防止传销向学生群体渗透
各单位要把防范传销进校园工作同和谐校园建设、维护校园稳定相结合起来。一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的审核管理,严格把好各个关口。二是保卫部门要严格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组织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以及联合并协助地方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清除传销组织在校园周边的生存空间。三是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宿舍和学生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一旦发现学生有参与传销活动的苗头,要及时加以教育和阻止,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把抵制传销活动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四是学工部、团委应针对寒、暑假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外出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针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特别要做好曾经受骗参加过传销活动学生的教育及安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对极少数不服从教育管理,多次参加传销活动、劝说同学参加传销活动或在传销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学生,要按照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各学院在近期内要对所属学生是否参与过传销活动及其所处的级别、地位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严防传销活动进校园工作开展的情况于11月20日前通过办公网报告给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章维波)。


南华大学维稳工作领导组
南华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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