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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28 16:03      点击: 编辑:保卫处

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二级单位:

     夏季高温天气来临,容易发生火灾,为做好校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广大师生的火灾防控能力,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校平安校园建设评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衡阳市消防支队会议精神,现就认真做好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和《南华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近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及下一阶段相关工作。

    二、认真检查、整改隐患

    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各类场所开展进行一次全面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

(一)电气安全

1、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

2、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严查专业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

4、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

(二)建筑情况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建筑或者场所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使用彩钢板;彩钢板夹芯材料是否为不燃材料;

4、建筑或者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搭建;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5、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消防设施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其他消防设施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

3、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完整好用,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

(四)消防管理

1、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有无违章情况,使用蚊香、蜡烛、燃炉、酒精等物品时是否落实防护措施;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4、是否定期清理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

5、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相关岗位人员是否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职责;

6、是否落实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管理规定;实验操作规程及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未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求各单位常态化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同时,保卫处还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开展火灾隐患、电气火灾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6月8日前将检查材料请通过南华大学办公系统报送至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周忠亮,联系电话:0734-8160573。

 

 

                                       南华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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