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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发布日期 :2007-05-14 18:47      点击: 编辑:保卫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文格波

副组长:李代华  罗成翼

 员:蔡亚平  王成松  朱忠祥      王芳秋  

彭少林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后勤服务集团质管部)

办公室主任:彭少林(兼)

 员:周克桂  谭德明  熊建国  黄朝晖  杨金凤  

王祥生  涂筱扬  周翠莲  全小青  吉寿春     

3.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杨金凤

4.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

长:周克桂

员:熊建国  王祥生  褚书来  宁益忠      

谢翠英  夏福华  彭自强  周亚林  赵国清      李飞逸

5.后勤服务集团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

长:涂筱扬

员:周翠莲  蔡银枝       

6.医疗中心安全工作小组

长:全小青

员:李小梅  李丰月  

7.食堂安全员:周亚林  赵国清  周  晶

8.弘晨学生公寓食品卫生由学生工作处督促承包商和开发商落实安全措施。

二、防治措施

1.后勤服务集团常设一名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每周一次对饮食服务中心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每月一次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宣传和教育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紧急抢救;协助市卫生防疫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学校提供调查报告。

2.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食堂内安全监督工作,并每天作好安全值班记录。

三、食物中毒后的处置办法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投毒事故,具体按下述办法进行处置。

1.发现食物中毒症状患者后,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中心、校办,同时打电话联系南华大学附一医院进行救治,并向衡阳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临床症状等内容)。

2.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协助医护人员救治病人及其预防控制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衡阳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衡阳市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四、联系电话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281709

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8281410

医疗中心:8160551

校办:8281355

衡阳市疾病控制中心:8209093

南华大学附一医院:8299120

 

 

 

 

○○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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