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招标人名称)的南华大学红湘校区、雨母校区校内快递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校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红湘校区、雨母校区校内快递服务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SZQLGX-2676
3、项目地点:南华大学红湘校区、雨母校区。
4、招标范围:南华大学红湘校区、雨母校区快递服务。招标方提供场地使用权,场地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快递点运营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递代收、代寄、分拣、配送、智能设备投放与维护,以及配合学校开展快递安全管理、校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5、服务对象:全校教职工、学生及校内相关单位。
6、服务规模:学校师生人数较多,快递业务需求量较大,日常收寄件量较为稳定;开学季、毕业季、节假日及“双十一”“618”等购物高峰期,快递业务量可能明显增加,中标人应具备与实际业务需求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及高峰期保障能力。
7、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8、服务期限:本次校内快递点服务期限为3+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学校对中标供应商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后2年。
二、招标评估最低价:
南华大学红湘校区
座落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元) |
月租金(元) |
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月) |
衡阳市蒸湘区南华大学红湘校区 |
快递服务中心 |
288 |
122200.00(取整) |
10183.00(取整) |
35.36 |
南华大学雨母校区
座落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元) |
月租金(元) |
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月) |
衡阳市蒸湘区南华大学雨母校区 |
快递服务中心 |
288 |
75760.00(取整) |
6313.00(取整) |
21.92 |
报价方式:按年租金报价(单位:元 /年)。不足一年的按年租金/365*具体租赁天数计算。
资金来源:中标方自行承担经营资金。
注:中标者合同期满后如没有续签,所有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完整无偿交还(含中标者对场地建筑物改造提质部分)南华大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快递服务体系、运营管理团队及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无偷税漏税、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不良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能依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等法规要求,以自身或其合作方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基础,完成覆盖南华大学服务区域的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挂靠投标,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
5.招标方有正式编制的在职教职工、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保卫相关部门职工的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 2026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地点:
在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科创智谷1308室)。
3.文件售价:遴选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扫描件;
(4)“信用中国”网站及政府采购相关平台信用查询截图;
(5)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科创智谷1310)。
2、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华大学保卫工作部官网(https://bwc.usc.edu.cn/)上发布。
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招 标 人:南华大学
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0734-816457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科创智谷13楼1308室
联 系 人:阳镇宇、廖慧敏、周静
电 话: 18974309113、1810747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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