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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9-15 16:14      点击: 编辑:保卫处

 

 

 

 

 

南华大学文件

 

 

南华校政发[2007]149号

 

 

关于印发《南华大学防范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提高校内对于火灾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全面加强

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制定《南华大学防范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南华大学防范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防范  处置  火灾事故  预案  通知

附件:

南华大学防范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提高校内对于火灾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能够有效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动校内一切救援力量,发挥各行政职能部门的优势,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并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学校稳定。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华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华大学所属校区范围之内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附属医院应根据国家法令及行业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需要的火灾防范应急预案)。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优先。

各单位、岗位党政领导为所辖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火灾情况下,把抢救遇险师生的生命和确保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放在整个灭火救援行动的首位,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2)快速反映、科学应对。

处置火灾事故,应坚持一般服从整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确保重点设施和高精设备、危险化学物品、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快速准确的查清火灾事故的起因和火场内的详细情况,为消防队实施有效灭火提供依据。

3)普及知识、提高素质。

充分发挥保卫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学生骨干的积极作用。普及公众防灾、减灾和消防知识,提高队伍素质。

4)整和资源、协同作战。

全校各级、各部门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的发挥学校现有资源的优势,确保快速高效地应对、处置火灾事故。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在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简称消防委)直接领导下的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校指挥部),负责临机处置发生在校内的重、特大火灾现场的救援指挥和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控制、扑灭火灾以及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负责向校消防委写出事故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等。

2、校指挥部由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任指挥长,保卫处处长任副指挥长。

3、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保卫处:承担校消防委和校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消防知识的普及、宣传以及人员培训;在临战情况下,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火场救援行动;协助公安消防部队迅速查清着火部位,并实施有效的扑救。

   总务处:提供着火建筑物、场所的图纸资料及相关档案资料,为快速灭火提供技术咨询。

   学(研)工部:查清着火学生公寓内学生所属的学院,组织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对各寝室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对被困师生进行喊话安抚,稳定其情绪,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在火灾基本控制后,组织被困学生有序疏散和安排临时住宿。

   党政办、车队: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随时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交通运输车辆的保障。

   后勤集团物业中心:接到火警后立即开启校内相关道路的路障,以便消防车辆通行。

后勤集团水电中心:保证火场水电正常供应。尤其要保证消防栓及其专用管道内有足够压力的水源供应。

后勤集团医疗中心:负责派员赶赴火灾事故现场,做好伤员的救护和转移工作,并会同有关专家对因火灾造成的病菌或生物污染泄露情况进行探测,经分析鉴定后将真实情况报告校领导。

宣传部:根据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勘察结论,代表学校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向社会有关方面或媒体进行灾情发布,更正不实传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与报告

保卫处应加强对所属消防重点部位(学生公寓,重点实验室,教学楼,餐厅,活动中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各类仓库)安全监管。发现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设立24小时专线值班电话。各单位要保持所辖区域内消防器材的完好。各单位在室内举行群体性活动时要有安防预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119)和保卫处值班室(8281110内线81110)报警,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火势等情况。

     2、应急响应

保卫处值班室在获悉火情报告后,务必立即调动本处校卫队、安防科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同时逐级上报火情。如现场已拨打火警电话,应指令专人在相应的校门引导消防车辆至火场。

    所有到达现场进行救援的保卫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因着火面积过大或在发生特殊火灾的情况下,校指挥部进入临战状态,宣布启动本预案。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领导的带领下,按照各自职能的要求,有效行使应急职责。

保卫处迅速会同着火责任单位立即查清火场范围内所安装的高值机(仪)器设备及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本预案启动后,校区全部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后勤保障和其它管理工作均要服从、服务于消防及抢险救灾的需要,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有临阵推逶、逃避责任和不作为行为。一旦因失职造成损失,将给予当事人和单位党政领导严肃的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预案执行的解除

    1、校指挥部根据火场的情况,在征得消防机关的明确肯定后,宣布本次预案执行解除,有关各单位(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保卫处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起火原因、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统计,对相关责任进行界定,提出对肇事人进行处理的建议,编写《火灾事故总结报告》报校党委、行政和校消防委。

五、附则

    1、保卫处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2、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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