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调入教职员工户口落户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户口迁移自愿),2015年调入我校教职员工(毕业分配、人才引进人员)的户口落户工作即将开始。请需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并办理落户手续的教职员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身份证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证明;
3、医疗保险手册复印件;
4、工资单(加盖财务公章);
5、外省:户口迁移证(省内: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6、毕业生凭派遣报到证、人才引进凭用人单位人事调令或录用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三张(请在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毕业生凭以上材料到市公安局蒸湘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落户审批手续。
人才引进凭以上材料报市公安局蒸湘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户口准迁证手续,凭准迁证去原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到我校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请各单位及时将通知内容通报给2015年调入我校的教职员工,并认真填写“南华大学2015年调入教职员工落户基本情况登记表”,于2015年9月25日将上述落户材料、纸质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电子档以部门为单位送交保卫处户籍科(校医务所前栋一楼左边105室),由我处统一办理落户的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注:电子档请用Microsoft Office Word 97-2003 文档)
南华大学保卫处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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