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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发布日期 :2024-11-27 17:38      点击: 编辑:保卫处

转发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根据《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文件精神,为改善市内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倡导文明、健康地庆祝各种节日,请广大师生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各部门认真阅读倡议内容,严格执行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倡议要求。

附件:《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南华大学保卫处

20241127


 

附件:

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同学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庆祝各种节日的传统习俗,但与之相伴的却是严重的环境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真诚地发出倡议:

一、严格执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衡政通〔2019]1),禁止在禁放区内(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及衡南县三塘镇鳌兴村等地)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城市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对违反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奖励人民币200元。举报电话:110。对劝阻、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同学和家长朋友们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庆祝节日。

五、在放假期间,同学们可积极参加“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义务劝导员,做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志愿者,在街道、社区宣传环保知识,动员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的浓郁氛围。

呵护碧水蓝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衡阳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请同学和朋友们积极支持我们的倡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衡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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