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内无通行牌照电动车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管理,全面规范学校交通管理秩序。学校于2023年十月份启动校内电动车通行手续(牌证)办理工作,目前该项已基本结束。根据学校电动车相关管理规定,不能办理校内电动车通行证的车辆严禁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但目前仍有大量没有办理通行手续的电动车长期滞留在校园内,极大的占用校园停车资源,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学校各大门的非机动车道闸全部取消刷脸通行方式,所有非机动车均凭校内通行证方可通行。
2.学校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的管理力度,对违反“七条规范”行为的电动车严肃处理。
3.对于办理假通行证或盗取他人通行证的车辆。一经发现,一律对车辆进行查扣并追究车主的相关责任。
4.寒假期间,学校将对校内所有未张贴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进行查扣,请所有未按要求张贴通行证的车主务必尽快将通行证张贴在电动车前面醒目的位置以便于查验。请没有办理校内通行证车主在元月12日前,自行将车辆驶离校园或处置到位,逾期不驶离校园的,学校将集中查扣,相关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
南华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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